2009年贵州西部计划公务员工作通知
至2009年7月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7、2008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的两年期、一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2009年底前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6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同年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三年期、两年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2007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同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两年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选调范围之列。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1、各县项目办需严格按照黔组通〔2009〕18号、19号文件,对符合选调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进行推荐(黔组通〔2009〕18号、19号文件可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志愿服务网”查阅)。
2、各县项目办需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名符合选调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按文件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推荐名册,并于2009年3月5日前会同县委组织部将本县所有志愿者的推荐表和推荐名册、毕业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统一寄至省项目办。其中《推荐名册》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加报Excel文档。。
3、本次推荐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必须是本科以上毕业同年参加志愿服务的中共党员或者受过县以上表彰者(含团县委、县项目办表彰)。各县项目办在审核志愿者的报名资格时需审核其毕业证书原件、确认政治面貌、受表彰情况后再行推荐。
4、在乡镇以下基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享受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分的优惠政策,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服务满三年的加3分,服务满两年的加2分,服务满一年的加1分,服务单位不在乡镇一级的不予加分。
5、各县项目办务必实事求是地按附件一或附件二格式统一给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出具加分证明,省项目办将在3月6日至3月11日公示符合加分条件志愿者的名单并进行实地调查,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志愿者报名资格、追究县项目办责任、通报同级党委和进行全省通报。
6、志愿者报名费请各县项目办代收后统一交至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收款人:胡木林。(各县可通过邮政储蓄业务汇款,也可请志愿者来贵阳参加考试时代交,省项目办不出具相关收据,待统一后交到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出具相关收据。)
特此通知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50号贵橡大厦2102室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项目部(贵州省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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