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乡镇教育系统招27人员简章
新蒲新区公开招聘乡镇教育系统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的精神,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经新蒲新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7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说课、结构化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考。
二、招考岗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26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初中教师3名、小学教师11名,管理岗位(小学)1名,共计27名。具体招考学校及职位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2013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
2.新蒲新区户籍外应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蒲新区户籍或新蒲新区生源,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报考教师的,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并具备岗位相关的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8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或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管理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7)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8)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9)区内在职教师。
(10)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3月3日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新蒲新区管委会内)。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持《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大专毕业生还要持下列证件之一: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两镇生源证明材料)。
(2)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大专毕业生还要持下列证件之一: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两镇生源证明材料)。
4.其它要求: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学校职位,只按相应专业、学历填报中小学学科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各学科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对招考岗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考岗位计划调整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考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上进行公示。
5.专业要求
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由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的专业进行认定。
6.报名费标准:150元/人
7.领取准考证:2013年3月6-7日上午9:30至下午4:30在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领取准考证。
五、招考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 面试(说课和结构化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报考高、中、小学的相应学科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4.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60%计入总成绩(其中说课80%,结构化面试20%)。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2.按专业招考职位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1:1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4.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四)考核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2.应届毕业生至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1.根据招考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岗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聘用对象在公示期间若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并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六)招考聘用办法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区组织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期内,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不要更换,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说课(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各类公示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
联系电话: 0852-8655831 联 系 人:陈顺华
监督电话: 0852-8655667 联 系 人:陈万举
八、本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新蒲新区乡镇教育系统招聘职位表.xls
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