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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阳公安招警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名单

发布:2013-06-07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贵阳市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阳市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以下简称递补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递补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7号)。


  考生可乘51、56、246、251、252、253路公交车到乌当区“贵阳市公安局”站下车前往递补资格复审点)。


  二、递补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递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


  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递补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递补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贵阳市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与笔试报名时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相应位置),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为提高现场递补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进入现场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考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递补资格复审材料外,以下情况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一)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在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二)本省生源且户籍已迁往外省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不含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三)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四)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位人员中,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考生须持所服务社区和“贵阳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贵阳市引导办电话:0851-8129016)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现场递补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到所服务的县(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引导办”进行初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2、初审后,到服务的县(区)所在的地(州)“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核。“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到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3、资格复核后,持地(州)“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持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服务证书不能作为依据)。


  (五)报考定向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人员,须提供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且在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均满2年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先到服务的派出所进行初审,再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各区县公安局、分局)进行复核。


  (六)报考定向招录“退伍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七)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须书面承诺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供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4)。


  (八)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递补资格复审。


  (九)考生提交的递补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递补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http://gyrsks.gygov.gov.cn/)在线打印。


  五、有关事宜


  (一)递补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二)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递补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政策咨询电话:


  0851-6797116(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0851-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处)


  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咨询电话:


  0851-5759150


  附件:


  1、贵阳市2012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4、承诺书示例。


  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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