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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毕节威宁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30人)

发布:2015-04-28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毕节威宁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30人)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4月24日讯:威宁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为威宁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2014年12月6日第十五次县长办公会议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城市协管员,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威宁自治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聘用制城市协管员(共3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限威宁户籍、男性。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一定了解;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和法律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聘。
  三、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威宁自治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考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注:以上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8:30分开始,至2015年5月6日18:00分截止。
  报名地点:威宁县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沿河西路西部明珠酒店旁),报名咨询电话0857-6226855,联系人:郁庆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时,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考察《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其它考试复习用书。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威宁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者,由威宁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
  3、体检和考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威宁县城市管理局对体检及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资格。
  一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两种社会保险。
  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900元/月)+绩效工资(1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以10元为基数递增)。
  威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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