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岑巩县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考生守则
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或带至座位,因自己疏忽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入场后,按照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避免他人窥看。如发现本考场内其他考生有舞弊行为,必须当场向监考员举报,方能有效。
7、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8、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止计算机操作,迅速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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