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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黔东南州岑巩县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考生守则

发布:2016-07-04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黔东南州岑巩县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考生守则已公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6年黔东南州岑巩县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或带至座位,因自己疏忽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入场后,按照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避免他人窥看。如发现本考场内其他考生有舞弊行为,必须当场向监考员举报,方能有效。
  7、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8、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止计算机操作,迅速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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