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贵定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6年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贵定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现场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6年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贵定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贵定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贵定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贵定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的最低成绩),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贵定考区资格复审工作在贵定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教育系统职位复审地点:贵定县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854-5225332)
卫生系统职位复审地点:贵定县卫生和计生局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0854-5232849)
其他职位资格复审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4-523302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少数民族加分后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
(三)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负责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2016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签署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事宜
(一)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贵定考区面试拟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贵定县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iding.gov.cn) 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5233021
点击附件下载>>>
贵定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