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6年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6年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荔波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考区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范围、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一楼就业局大厅,联系电话:0854-3615613、3613167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递补,县招聘办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全州将建立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数据库,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辖区内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签署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民政部门确认期满1届的相关证明;
9、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宜
1、荔波县考区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政府网 (http://www.libo.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此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荔波县招聘办:0854-3615613
点击附件下载>>>
荔波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