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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红花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2016-07-06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红花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2016年红花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红花岗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要求,我区已完成了笔试、资格复审。现将通过资格复审(含递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面试时间: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单位代码:601-638)--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不含红花岗区中等职业学校601-03岗位)
  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单位代码:639-657)、红花岗区中等职业学校(601)03岗位--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遵义市第二小学(原遵义市新文小学--中华北路保健院旁)
  注意事项:
  一、教育、卫计应试人员分别于7月16日(星期六)、7月23日(星期六)上午8:2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打印)进入考点,上午8:30未到达考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将电子产品、手机等通迅工具带至候考室座位上,请自觉将通讯工具关闭并装入信封(写好名字)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再领取;如发现不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 面试前在候考室由本组考生抽签产生当天面试顺序。
  四、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试规则,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候考期间需如厕必须先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私自离开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号,不能报姓名、岗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中,普通话回答不作加分、扣分依据。回答完每一题后,请主动报告“回答完毕”。 离面试结束还剩下3分钟时监督员会举牌提示,请考生注意该提示。
  八、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联系电话:0851-27759871
  监督电话:0851-28424848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红花岗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红花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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