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仁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公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布如下: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及复检结果已公示,现将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人员名单),请考生自行下载查看。
二、考察政审时间
7月11日——7月31日。
三、考察政审事项
(一)请进入考察的考生在7月31日前务必将个人档案上交审查(非教育类的交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类的交到县教育局政工股)。若需要出具调档函的,须在7月20日前到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报考非教育类的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报考教育类的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出具);
(二)入围考生请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或准备如下材料交考察组审查(在考察组考察时提交):
1. 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毕业后至今的个人小结,并有考生本人签名);
3.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
4.应届毕业生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chsi.com.cn)上打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在线认证备案表(往届生不再提供);
5. 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不提供);
6.为便于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原有工作单位的(包括退役军人)需提供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材料,材料包括:1.与原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文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原所在单位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两者缺一不可。2.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吸收(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不贴照片)。
(三)若在本考察政审阶段有自愿放弃的考生,请务必于2016年7月25日前与各单位考察组联系,并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需按手印)交考察组。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县人才交流中心)
(0859)6212375(兴仁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县监察局)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县招聘办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附件下载>>>
兴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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