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选岗公告
根据《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现进入选岗程序。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持,招考单位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原则上按综合得分高分者优先选择岗位的方法施行。
二、选岗程序及要求
1、此次选岗单位为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15职位,其他单位选岗另行通知。
2、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的顺序。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参选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选岗地点参加选岗,规定时间内考生到齐,开始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书面委托亲属代为选岗。代选岗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所带证件不齐的,不能参加选岗。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补选。
三、选岗地点及时间安排:
1、选岗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2、选岗具体时间安排:2016年9月19日上午9点
联系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1738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21501
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选岗人员名单 | ||||||||
序号 | 报考单位名称 | 报考单位代码 | 报考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代码 | 姓名 | 面试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政审结果 |
1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张 鸿 | 6201600240 | 70.13 | 合格 |
2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李清进 | 6201600242 | 67.47 | 合格 |
3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李 玉 | 6201600243 | 66.13 | 合格 |
4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刘 雨 | 6201600241 | 70.53 | 合格 |
5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沈 霞 | 6201600244 | 69.47 | 合格 |
6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陈兰兰 | 6201600247 | 67.47 | 合格 |
7 | 大方县林业局林业站 | 005 | 工作人员 | 15 | 杨 梅 | 6201600245 | 66.80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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