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公安(森林公安)机关面向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拟录用公示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精神,贵州省2016年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开展面向公安部属院校、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5号)和《贵州省公安(森林公安)机关2016年面向公安部属院校、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6〕164号)的要求,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目前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分数线划定、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职位选择等程序。最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202名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符合拟录用人员条件。
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公安(森林公安)机关2016年面向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若有异议,请与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省林业厅联系。
监督电话: 0851-86826549
0851-85894036
0851-86571408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林业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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