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对老师被打不能只是安抚

发布:2016-12-29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对老师被打不能只是安抚。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对老师被打不能只是安抚
  更多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详见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用书
  【热点阐述】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社局一女干部赵某,因学校让侄儿家长写“安全保证书”,到学校误将一女老师当成班主任怒扇3耳光一事发生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26日,商州区人社局回复称,给予赵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商州区第一小学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赵某已公开道歉,只要她能认识错误,我们也就原谅她。”
  只因对学校做法不满,就跑到学校怒扇老师3耳光,这种素质如此低下的人是不应当让其留在干部队伍中的。严重警告处分虽然听起来严重,但由于不影响职务、待遇与其他任何权益,只是两年内不得提拔,这种处分一般没有实质意义,只不过是“警告”而已。
  而学校更是“大度”得让人匪夷所思。谁都知道,处罚作为“犯错误”的代价,对犯错误之人是必不可少的,哪能因为认识到错误就被“原谅”、免予追究呢?人们在违法犯罪之后,能因为认识到错误就不受惩罚了吗?
  而且,这位女干部跑到学校殴打教师,不仅显示了其嚣张,也构成寻衅滋事。不管是按该行为还是打人行为,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明确规定的应予处罚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而不是由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了事。
  因此,学校应当对这种情况报警,让肇事者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劝说被打老师咽下苦果来息事宁人。也只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才会有效治理这种影响极坏且越来越多的“校闹”事件。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6 http://www.gz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