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就业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关岭自治县就业局关于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3日(周末休息)。报名地点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局办公室(顶云新区高家井)。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岭自治县就业局关于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一批”脱贫攻坚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十项行动”计划,切实抓好我县易地搬迁户的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全力确保“脱贫攻坚就业先行”、实现“就业1人脱贫1户”的目标,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经研究,决定招聘易地扶贫搬迁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关岭自治县就业局关于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简章》,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10名(详见关岭自治县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列为2016年搬迁对象(2016年12月15日以后仍然登记在册的精准扶贫户,已经担任村支两委干部、护林防户员或者是已经实现就业中的精准扶贫户不能报考,今后也不能兼任)。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认真履行并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男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统一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2.为了配合好此次招聘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行政村发布公告,做好宣传动员,引导符合条件易地扶贫搬迁户参加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3日(周末休息)。
(三)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局办公室(顶云新区高家井)。
(四)报名
报名时持户口簿、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贫困户登记卡》、与县移民局签订搬迁协议复印件及原件、1寸照片4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局报名,填写《关岭自治县2016年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每位人员只能限报搬迁到相应安置点的岗位。
(五)资格审核及考试
县就业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就业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县就业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就业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四、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
每人每月岗位补贴为1500元左右,每月由县就业局统一发放到个人帐户上。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1027.0元每月由就业局代扣代缴。
五、岗位职责
1. 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关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 对安置点外出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管理,跟踪管理,对在家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培训需求等进行调查,建立台账管理,为在家劳动力提供用工信息,组织各种技能需求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3. 对安置点劳动力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更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4. 办理安置点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征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协助办理到龄人员待遇、上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死亡人员信息、收集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或领取丧葬补助金资料;
5. 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县就业局临时安排其它工作任务。
六、管理
由县就业局制定《关岭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末位退出工作机制,每年12月份由县就业局联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社会保险征缴、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培训工作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在末位的不再续签聘用协议,从次年1月份起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此外,平时加强管理和督查,联合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定期督查,对不在岗、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经发现,将从次月起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解除聘用协议。
七、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就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7223876 陈毅(18786731364)
监督电话:(0851)37225959
关岭自治县就业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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