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 贵州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医疗

2017年普安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发布:2017-01-06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普安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才简章发布。普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才10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1月15日。报名地点:普安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十楼护理部。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普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普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才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7年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才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含助产)毕业生,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1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普安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十楼护理部
  网络报名将资料投递到790267237@qq.com邮箱(周末请选择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应聘者报名请填写《普安县人民医院报考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份。填写的《报考登记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网络报名资格复核: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进行复核,未按时参加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核时间:1月16日15:00—18:00
  (二)笔试(占分比例50%)
  笔试时间:1月17日9:30 —11:00
  (三)面试(占分比例50%)
  笔试结束后按2:1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在普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工作由招聘办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期3个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5、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经县人民医院招聘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8、隐瞒不予报考信息的。
  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递补考察。
  (六)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普安县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新招聘的人员属于医院内部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咨询电话:0859-7234111
  18608595292
  附件:
  普安县人民医院报考登记表.xls
  普安县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7 http://www.gz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