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2017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发布。接受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6日至1月18日。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拟于2017年2月下旬举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详情如下: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2017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公安消防部队是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按照国家法定职责承担防火监督和火灾扑救工作,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多年来,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努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出色地完成了各类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多彩贵州”的建设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被亲切地称为“民生部队”、“最美逆行者”。
消防工作是一项崇高的职业,消防部队的建设发展需要大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才俊参与。我们热忱欢迎志愿投身军旅、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我们的队伍。您的从军梦想将从贵州消防部队起航!
一、接收专业计划
2017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15人,原则上接收男生,女生不超过2人。重点接收国家“985”、“211” 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接收专业如下: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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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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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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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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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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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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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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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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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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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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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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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通信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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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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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审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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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且能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②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④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⑤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⑥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含)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⑦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⑧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不得低于4.5(0.3)。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本科生为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筛选淘汰。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在接收工作中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学业成绩等进行审查复查,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不予接收或退回原学校。对接收入伍后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职级待遇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并经培训合格后,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医疗等待遇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招生单位根据学历、所学专业及部队需求对接收入伍毕业生进行统一分配,一律安排至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6日至1月18日。考生登录贵州消防信息网(www.gzxf119.gov.cn),点击“通知通告”栏《招生简章》中的网页链接进入“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提交系统审核。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1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考资格。
考生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应按要求准备好下列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照片栏内粘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成绩登记表(需教务处盖章);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简称“三联单”,一般在招生办、学生处或档案馆可查询复印,需盖章);⑥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学校);⑦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曾服现役、评优获奖、学术特长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于2017年1月18日前通过邮递妥投或由本人交至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逾期不交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总队对毕业生网上报名和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逐级上报审定。总队届时将根据公安部通知,逐一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拟于2017年2月下旬举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综合考核。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同时,总队组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身体检查和体能测试。
5.政治审查。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政审对象,依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考试考核、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7.岗前培训。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为期1年的岗前培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231号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550001
联 系 人:王磊 张耀阳
咨询电话:0851-83990027
咨询QQ群:96853865(仅限通过系统审核人员加入,以姓名+身份证号申请)
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58.42.239.16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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