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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07-07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6号)要求,我省今年将继续实施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7月。
  二、受援范围
  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2个省直管县小学和初中农村(不含县城)学校。
  三、支教模式
  采取“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县城”支教模式。其中“省会城市”模式由贵阳市教育局选派教师到贵阳市以外的8个市(州)和省直管县学校支教;“中心城市”模式可在本市(州)内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按异地交流原则(跨县)统筹调配;“县城”模式由县域内小学和初中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四、选派条件
  (一)原则上选派支教教师需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三)男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岁,女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五、分配数量
  2017学年全省计划选派教师1640名,其中“省会城市”模式选派122名,“中心城市”模式选派492名,“县城”模式选派1026名,具体分配情况后(附件1)。
  六、补助标准
  (一)“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按每学期人均1万元的标准拨付到县。补助经费用于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补助、房租费、生活费、交通差旅费、保险费等个人费用。
  (二)各地要充分考虑教师选派层级、支教地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差异化标准发放。原则上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县城选派教师补助标准依次递减,县级以上城市教师每学期补助高于1万元;县内按照支教学校距县城远近及艰苦程度,分一类、二类、三类学校补助标准发放。
  七、考核管理
  (一)选派学校为派出教师出具《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推荐表》(附件2),由支教教师开学后交受援县教育部门。
  (二)选派学校、受援学校、支教教师须及时签订《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协议书》(附件3),明确各自权利与责任。
  (三)学期结束,经受援县教育部门及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考核合格后,发放补助经费;支教工作结束,支教教师须填写《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表》(附件4),受援县教育部门及受援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办法》(附件5),出具客观公正的考核意见。
  八、时间安排
  (一)7月14日前,贵阳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送《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明细表》(附件6)前半部分内容(派出学校及教师情况),省教育厅分配省会城市选派教师名单,并发送到有关市(州)、省直管县。
  (二)7月21日前,各市(州)填写《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明细表》(附件6)前半部分内容(派出学校及教师情况),并发送所辖各县(市、区、特区)。
  (三)8月4日前,各县(市、区、特区)向市(州)报送《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明细表》(附件6)、《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汇总表》(附件7)、《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附件8)、《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9)和《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8年度选派教师需求表》(附件10)。
  (四)9月1日前,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汇总填写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和附件10并加盖公章报送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九、注意事项
  (一)支教教师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由选派或受援学校及时报县、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及时更换补齐支教教师。
  (二)受援县(市、区、特区)教育部门开学前,必须统一为支教教师(含省、市、县选派)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方式为垫付资金,然后在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补助经费中扣除。
  (三)受援县(市、区、特区)教育部门和受援学校、应在开学前两周,通知支教教师报到地点、报到时间、应交资料(附件2、附件3)及乘车线路等。
  (四)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和附件10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准时报送。
  (五)本《通知》电子版可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zsjyt.gov.cn)下载。
  十、工作要求
  (一)“三区”教师选派工作是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持乡村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层层安排,强化考核管理,通过实施该项计划逐步建立健全师资均衡化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二)各地要将“三区”教师选派工作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联系起来,吸引和鼓励优秀中小学教师积极到农村学校支教,对选派到农村学校全职支教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特时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三)各市(州)教育局要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安排受援地老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派出学校教师的缺口问题。受援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1.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计划表
  2.专项计划支教教师推荐表
  3.专项计划支教协议书
  4.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表
  5.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办法
  6.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明细表
  7.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汇总表
  8.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
  9.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
  10.专项计划2018年度选派教师需求表
  以上附件点击此处进入官网下载>>>>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陈炬

联系电话: 0851-85280302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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