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罗甸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7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罗甸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罗甸县考区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罗甸考区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17年7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复审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罗甸县民政大楼五楼)
三、 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罗甸考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
(三)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县招聘办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负责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签署在2017年8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民政部门确认期满1届的相关证明;
8、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9、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报考限罗甸户籍或生源职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对于往届毕业生应当要求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
(2)对于应届毕业生尚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要求其提供学信网高等学籍验证报告http://my.chsi.com.cn。
六、有关事宜
(一)罗甸考区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gzld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7621132(罗甸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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