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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贵州麻江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9名公告

发布:2017-08-07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8月贵州麻江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9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政工室(麻江县金竹街道官隆大道行政中心后楼)。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强加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麻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一次性招聘公安辅警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麻江县公安局坝芒派出所辅警。
  招聘人数:3人。
  招聘岗位:麻江县公安局贤昌派出所辅警。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麻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辅警。
  招聘人数:2人。
  招聘岗位:麻江县交通警察大队辅警。
  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辅警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5、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至30周岁。
  (二)岗位条件
  1、麻江县公安局坝芒派出所、贤昌派出所辅警:限男性,具有麻江县户籍,身高1.68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2、麻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辅警:限女性,具有麻江县户籍,身高 1.60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计算机和文秘专业毕生优先。
  3、麻江县交通警察大队辅警:限男性,具有麻江县户籍,身高1.68米以上,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高中以上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麻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政工室(麻江县金竹街道官隆大道行政中心后楼)。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
  5、咨询电话:18385805136,15870255333。
  (二)资格审查
  1、初审: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特长展示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局。
  3、特长展示:如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请做好准备,面试时一并展示作为加分项目。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7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按照《麻江县公安局辅警等级化管理方案》执行待遇晋升。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麻江县公安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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