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医师20名简章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原毕节地区行署2006年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医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职数
临床医师(编外)2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历放宽到中专,专业不限;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5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180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1份。
6、提供虚假材料医院有权拒绝报名和取消录用。
五、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采取现场评分方式,满分10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面试成绩符合录用要求的进入试用期,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方式确定试用人员。
六、聘用程序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间科室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结束经院考核小组考核通过的,签订聘用合同;
(三)签订聘用合同后每月工资及其他按医院规定待遇执行;
(四)医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交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
(五)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联系电话:0857-89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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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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