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招聘公告
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招聘公告
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是安顺市市属国有企业,于2006年8月由原西秀区自来水公司和原水资源综合开发公司资产重组合并成立。公司主要承担安顺城区自来水生产、运营和服务管理职能,现有制水厂两个,分别是望城坡水厂、水对沉水厂(正在改建,未来作为城市应急水源),日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供水管网总长度约为360千米(DN100以上),供水服务面积六十余平方公里,服务人口40余万,注册资本2000万元,总资产66400万元,在职人数308人,内设5个职能部门、6个业务部门、4个分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中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社会适岗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注重团结合作;
2、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专业对口。同等条件下,有体育、艺术方面特长者,经公司研究后可予优先考虑;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一定的工作抗压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方向及人数(详见‘附表一’)
1、人力资源部:工作员1名
2、管网维护部:维修焊工1名
3、供水分公司:自动化设备管理2名;维修焊工2名
4、工程安装分公司:工程预结算员1名
5、水质监测中心:水质检测员1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亲自递交报名资料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51-33222380;联系人:刘金龙、冉梦培)
2、现场报名地点:安顺市供水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中段安顺市供水总公司三楼)
3、网上报名邮箱:2404096802@qq.com (邮件报名资料统一打包后,以“应聘部门+岗位方向+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至该邮箱,邮件资料发送后,请致电进行确认。)
4、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1月3日
5、报名提供资料:
①《安顺市供水总公司员工招聘报名表》(详见‘附表二’),请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招聘信息中自行下载,并按表内每个项目逐一如实填写,如果项目中本人没有内容的,请填写‘无’字。
②现场报名时,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底色不限)。
③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需提供现场报名时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所列内容,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提供的材料、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果存在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等取得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实行100分制,主要测试文化知识、时事政治、行业常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面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并按面试规定的比例要求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相应岗位考生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得分占总成绩的40%。
以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果相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的高分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间人员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考察工作由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对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通过政审、原单位或学校走访、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材料的方式进行。考察将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组织开展入职岗前培训。应聘者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按时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聘人员须在1周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至总公司,未按时间规定提交个人人事档案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视为放弃求职。
聘用人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时间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能力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五、薪酬待遇
按照《安顺市供水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内办理社会保险。试用结束并转正的人员,按公司规定安排办理住房公积金并对试用期间进行补交;住房增量补贴于转正后开始办理;企业年金则结合个人意愿于转正后安排办理。人员转正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对应聘者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程序时,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电话关机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公司监督电话:0851-33327886。
3、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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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供水总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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