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福泉市人才引进公告
2018贵州福泉市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聚集人才推动福泉实现快速黔中崛起,经福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福泉市委组织部、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工作。
二、引进人才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共58名,详见《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2018年福泉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条件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博士生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5.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近两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在职人员;
10.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网站地址:http://www.gzfuquan.gov.cn/)。
(二)现场人才引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分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
2.时间:2017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分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
3.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30-17:00分
地点: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宣讲室
4.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开始测试
地点:西北大学太白校区(测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高校招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请关注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须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只允许一次投档一次应试,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者不能再次投档应试。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测评
1.测试(面试)。评审组组织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测评(面试)。考生应该按照招聘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面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测评(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评审组通过审阅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期间的就业推荐表、学科考试成绩(有工作经历的主要是工作实绩),等相关资料,综合分析考生发展潜能等因素及测试(面试)成绩经综合评审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初步拟聘人员需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请应届生应聘时随身携带;往届生签约时须交纳诚信保证金)。当某一职位已经与应聘人员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则该职位人才引进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
(七)体检与考察
由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统一组织开展体检。经体检合格,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相关手续。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内因本人原因申请解除协议、调离、辞职或放弃等, 按照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相关人才引进信息。网站上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
点击附件下载>>>
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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