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仁市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08人)
2018年铜仁市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8名。教育类分别设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3个报名点;卫生类分别设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2个报名点。教育类、卫生类校园定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3月14日止。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印江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以适应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印江自治县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8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成立印江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岗选人、优中选优”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8名,其中教育类32名,卫生类76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及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要求等详见《印江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一览表》。本次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不占本次引进人才计划职位数。
四、引进对象
(一)取得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二)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位的卫生、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不含2018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五、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对象中第(一)条所列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8年1月4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因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或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
4.截止2018年1月4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
7.印江自治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引进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程序,采取到校园、参加贵州人才博览会等现场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教育类分别设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3个报名点;卫生类分别设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2个报名点。教育类、卫生类校园定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3月14日止。具体如下:
1.教育类
西南大学2018年1月5日
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3月4日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3月7日
2.卫生类
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2018年3月12日
贵州医科大学(老校区)2018年3月13日至14日
教育类、卫生类如经校园定点引进后仍存在空缺职位的,可由教育类、卫生类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具体引进地点和时间,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另行发布公告,在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本实施方案继续引进。
(二)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成绩单(所在院系盖章),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师职位考生须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建议提前填写电子版彩印),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报名要求。引进工作中,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引进)职位各报名点的招聘(引进)计划数,为总计划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报名点已经签订《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人数后的剩余职位数。在前一报名点招聘(引进)工作完成后,工作组将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对剩余职位进行公示,如果已经引满的,则该职位不再列入下一个报名点引进计划。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考试。采取面试、评审、试教等方式进行,同一报名点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同一职位统一面试地点、时间、题目和标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结束后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每个报名点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并按各职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签订《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如末尾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及《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往届毕业生须签订《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七)体检。签定“三方协议”和《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的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办指定医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在职人员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未就业考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6.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问题的考生,由拟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七、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对招聘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调动。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6224556(县人才办)
0856-623105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56-6222579(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6-6239331(县卫计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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