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黔东南州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公开招聘锦屏县艺术团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黔东南州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公开招聘锦屏县艺术团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06247761@qq.com。现场报名:锦屏县文化馆二楼。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年黔东南州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公开招聘锦屏县艺术团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文艺演出人才队伍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文化对扶贫、脱贫的促进与保障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锦屏县艺术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团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锦屏县艺术团工作人员(舞蹈演员、歌唱演员、主持、编导等)15人,其中男5名,女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含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籍贯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3.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4.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5. 年龄18周岁及以上(即2000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信息发布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电视台、锦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微信公众号、锦屏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相关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06247761@qq.com。
3.现场报名:锦屏县文化馆二楼。报名负责人:龙庆元(电话13595540418),杨媛(电话18212281515)。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锦屏县艺术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只安排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面试时间:2018年2月8日。面试当天上午8点,应聘人员集中到锦屏县文化馆二楼会议室,统一抽取“面试顺序号”,上午9点开始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及才艺展示两种方式进行,对应聘者形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艺术才能等进行综合评价。凡报名应聘者,自行准备才艺展示1个(才艺展示主要为唱歌、舞蹈、乐器演奏、戏曲表演、艺术创作、杂技表演、魔术表演、主持解说、礼仪展示等相关内容)。
3.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凡报名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到锦屏县文化馆参加面试抽号、或轮到该号叫号无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全部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得分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并进行体检。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男、女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男、女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入围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入围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即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拟聘请人员签订合同前,与其它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关系。
六、工资福利待遇
1.招聘人员基本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购买服务和商业演出收入另计。
2.养老、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和办理。
七、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未尽事宜由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5-7221721(锦屏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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