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3号)
2018年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3号)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2号展馆。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年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3号)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2018年3月24日参加贵州省第六届人才博览会,开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引进职位
我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19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四、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符合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要求等条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资格证书。
6.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注册护士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经审核合格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7.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5)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9)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1)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2号展馆。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原则上报名截止至2018年内相关职位引进满额。拟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在规定日期到现场报名。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应聘。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或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表1份。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初评
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考官)组进行初评筛选,通过初评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为人才引进意向人选,并签订人才引进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及初评结果情况通知。
(四)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已达成就业意向协议的毕业生进行体检,对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x.gov.cn)”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不少于五年。
六、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过程中,各项引进事宜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x.gov.cn)”上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特殊原因需与考生联系的,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4-3928042(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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