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安新区党武镇第二次公开招聘安置点新型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三号)
2018年贵安新区党武镇第二次公开招聘安置点新型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三号)
按照《贵安新区党武镇第二次公开招聘安置点新型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体检、政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岗位代码 |
姓名 |
1 |
01 |
张莹 |
2 |
01 |
李少鹏 |
3 |
02 |
安庆英 |
4 |
02 |
张会 |
5 |
02 |
廖娅 |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结果(近1个月内的体检检查结果有效)。
三、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时进行。请拟聘用人员于3月2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带体检报告、政审相关材料(含报名提供材料的原件)到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政办公室审核,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事项
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3790000;地址: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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