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遴选公告
2019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遴选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综合科。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培养选拔“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公室综合科。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除外)。
四、遴选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公务员年龄30岁(在1989年6月10日后出生)及以下,事业人员年龄28岁(在1991年6月10日后出生)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30岁(在1989年6月10日后出生)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乡镇(街道)参加遴选人员必须在2016年9月前参加工作,县直机关参加遴选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前参加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任职、新录用(聘用)试用期的;
2.参加工作以来受过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定向委培生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综合科(县委大楼三楼,联系人:胡 伟 联系方式:座机电话 0856-8221021手机号码 13595647197)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被组织人事部门录用(聘用)的相关文件。
4.如实填写《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直接登陆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遴选人数需达到1:3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此次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遴选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试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按遴选名额,以考试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在查阅干部档案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3.调动: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根据遴选人员身份对应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6—8221021(县委办公室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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