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 贵州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9年贵州安顺市西秀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19-06-19 22:43: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贵州安顺市西秀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安顺市西秀区2019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9号)及《市教育局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市教通〔2019〕5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逐步解决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2.2019年我区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70名。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的管理。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1.纳入“特岗计划”的学校必须是教师编制缺编,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农村中小学校。

  2.实施“特岗计划”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预留教师编制,确保3年后的特岗教师能顺利纳入全区教师编制。

  3.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或非教师岗位。

  4.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三、“特岗计划”指标安排

  根据缺编差额较大、学科结构矛盾突出的实际,我区安排特设岗位教师70名(指标分配见附件)。

  四、保障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1.特设岗位教师的学籍档案须转交到西秀区教育局,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提供帮助。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及其它津贴补贴按照西秀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西秀区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3.实施“特岗计划”的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它必要生活条件。

  4.聘任期满后,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继续留任的特岗教师,按有关文件规定纳入全区教师队伍统一管理,将其工资及有关待遇纳入西秀区财政统一发放和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9年9月1日起计算。

  五、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我区的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共同负责,严格按《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实施。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报考者可在安顺市教育局(官网)、贵州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六、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具体招聘程序见《市教育局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市教通〔2019〕59号)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区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区特岗教师。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者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特岗”教师招聘过程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安顺市教育局(官网)、贵州教育厅门户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监督

  区教育局内审科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区教育局内审科投诉。

  西秀区教育局内审科联系电话:0851-33349724。

  西秀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51-33222604、33226273。

  附件:西秀区2019年“特岗计划”教师指标分配表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         中共安顺市西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          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3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gz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