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2019贵州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根据瓮安县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和瓮安职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招聘在瓮安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由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9日—22日 地点:瓮安职校明德楼三楼办公室
三、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6日全天 地点:瓮安职校明德楼四楼教室
四、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职位名称 招聘
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报考条件及说明
1 英语 1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英语专业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教学经验优先
2 物理 1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物理专业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教学经验优先
3 生物 1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生物专业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教学经验优先
4 历史 1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历史专业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教学经验优先
5 地理 1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 地理专业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教学经验优先
五、本次招聘职位及条件请登录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瓮安中等职业学校公众号查询,也可向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854- 2777522(工作时间)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我校开办普职融通班,按照普通高中课程进行授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5名(具体专业、职位及条件详见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职位计划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瓮安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此项招聘工作,由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1.成立招聘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陈 松
副组长:郭小兵 刘龙坤
成 员: 张应洪 田 明 张海霞
实施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由田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招聘相关事宜。
2.相关评委在县教育局的监督下临时抽调组成。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必须专业相符;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受方向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1年7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资格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招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9届毕业生;
2.截止本次引进报名之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
10.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组织报名前3个工作日在瓮安县教育局、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备案表(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等。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19日至22日到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 “谁审查谁负责”制度,资格审查结果上报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审批。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26日上午9:00。
地点: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明德楼四楼
六、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和试讲两种方式,其中说课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面试。录取前三名进入下一环节(如遇某职位最后一名测评成绩并列的考生,试讲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同时向社会公示考生成绩,公示期为三天(2019年8月27日—29日)。
七.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3天(8月27日—29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聘期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证属不影响聘用的问题,由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
十一、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工资发放规定进行发放。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张老师18198662206
杨老师1528626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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