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南明区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表(53人)
2019贵州南明区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表
(一)选调范围
贵州省范围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未经单位或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1.2015年以来参加南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选调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共计53人,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详见《南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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