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安顺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录公告
安顺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简章
为深化工会改革,加快建设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量效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贵州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 号)、安顺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基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安工总字〔2018〕1号)文件精神,安顺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录用程序为简章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共招聘17人,其中:市直属行业工会(系统、产业工会联合会)5人,西秀区总工会5人,平坝区总工会2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紫云县总工会3人(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限户籍(见附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1、有3年以上工会工作经历;
2、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工会工作者。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在安顺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印象安顺大楼8楼(大润发超市对面)]。
报名时填写《安顺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有关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与邮箱上传照片一致,JPG格式,像素20KB以下);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1:3的比例进入笔试,不足1:3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名额。
(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总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 若相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的证明为依据。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过程中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原单位走访、查阅考察对象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将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直行业工会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统筹安排到具体岗位,各县区工会聘用人员由各县区工会安排到具体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待遇
录用后的待遇按照安顺市总工会 安顺市民政局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工总字〔2018〕17号文件)标准执行。
十、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者,对受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二)本简章由安顺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33282146)。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安顺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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