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龙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简章(199人)
2020贵州龙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简章已公布。贵州龙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99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9:00起至2020年8月10日18:00止。考试科目:《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课程。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贵州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贵州龙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简章
为深入贯彻上级公安机关暖警惠警有关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全县公安工作,推动辅警队伍提档升级,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实现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减员、提质、增效”目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199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龙里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适应警务辅助工作的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综合管理业务辅警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1.60米以上;一线警务辅警身高1.65米以上;(以上身高均含本数在内的净身高)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聘用后,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20年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各级公务员招录或单位招聘及遴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辅警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9:00起至2020年8月10日18:00止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龙里人才网(http:47.107.191.86)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登录“龙里人才网”注册报名账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填写相关资料,注册完成之后进入报名界面进行考试报名。注册的账户密码作为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6:00。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8月10日18: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考务机构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截止2020年8月10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12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8月12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人员对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考全过程中,在任何环节发现信息不实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9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身高测量、加分条件审查并缴纳100元考试费,考试费缴纳以微信支付的非现金方式缴纳,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身高测量、加分条件审查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9:00开始登陆“龙里人才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 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按照招考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经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身体原因中途不能继续参与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体能测试定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8月19日。
体能测试地点: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北路体育馆。
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1000米长跑,4分25秒内为合格标准。
女子测800米长跑,4分20秒内为合格标准。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政审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上午9:00开始至结束。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项目: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加5分(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部队特种兵经历的笔试加分5分(须提供武装部或民政局盖章的特种兵登记表);在部队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笔试加分5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三等功及以上军功章原件);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临聘人员笔试加1分,多一年加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须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且主要领导签字认可)。上述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具备加分条件的加分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项)×40%后的折算成绩。
(九)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验对象。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毒品尿样检测:所有考生进入体检完毕后到龙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进行毒品尿样检测,查验涉毒情况,凡尿检结果呈阳性的,可进行三次测试,除考生自身服药及饮食引起的尿检呈阳性外,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十一)考察与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毒品尿样检测、考察与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由此所产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经公示期满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1个月的工作,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龙里县公安局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并按《龙里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考核。
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7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薪酬待遇
月工资标准=基本薪酬1670元+岗位补贴1230元+绩效工资600元+工龄工资30元=3530+五险一金(以征收部门实际征收数额为准),约为4500元/每月。
工龄工资:按每工作满一年增加30元,最高可增加450元。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聘测试不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报考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二)本次招聘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为备考依据,不指定备考书籍,不指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龙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公安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633049(县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54-5632121(县纪委办公室)
龙里县公安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