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8人测评方案
贵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摘要
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方案已公布。兴仁市事业单位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8人。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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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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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正文
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依托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活动,根据《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经兴仁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兴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8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引进人才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相关工作。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8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10月8日至31日根据贵州省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409/t20240923_85746241.html按指定邮箱提交报名材料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承诺在兴仁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9.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道德品行等问题的不得参加引聘。
2.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含聘用后放弃、辞职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10月1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聘。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资格审查
通过审核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材料合格的考生全部参与测评(名单见附件2)。
六、测评
由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医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测评。
(一)测评形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合格通过人数大于35人(含35人)的引才岗位需开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合格通过人数小于35人的引才岗位只面试。
市直事业单位兴仁市督查信息中心岗位测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测评方式,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仅采用面试的测评方式。
(二)笔试
市直事业单位兴仁市督查信息中心岗位需先进行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
3.笔试准考证发放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兴仁市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时间
2024年12月7日上午09:00-11:00。
5.笔试地点
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要求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聘用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和方式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水平、基本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1)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面试;
(2)医学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医学知识结构化方式面试;
(3)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面试。
2.面试准考证发放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到兴仁市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到兴仁市卫健局四楼会议室领取;
(3)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到兴仁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时间
2024年12月8日上午09:00。
4.面试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要求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测试的岗位,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测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实际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协议签订
签约人员按照测评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有人员放弃签约,在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选择签约对象。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4年秋季黔西南州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八、体检
签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按照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引聘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聘用备案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需2025年12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二)引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上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方案》由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兴仁市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
专项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411/t20241118_86095457.html
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411/t20241118_86095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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